民陣被指涉違社團條例 警方要求交代收入來源等6項資料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21/04/26 20:34

最後更新: 2021/04/26 22: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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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皓桓。(資料圖片)

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陳皓桓指,民陣被指涉違反社團條例,警方要求交代6項資料,包括民陣成立以來的收入來源、開支、用作接收任何資金或款項的銀行及戶口號碼等。

民陣Facebook上稱,陳皓桓傍晚到旺角警署報到時,收到警方社團事務主任文件,指民陣涉嫌違反社團條例,要求就民陣運作提供6項資料,包括:未有再申請社團註冊的原因;是否《社團條例》附表所列的人;網頁和Facebook專頁是否由民陣管理;2006年9月11日後曾舉辦的集會遊行日期地點;成立以來的收入來源、開支、用作接收任何資金或款項的銀行及戶口號碼;及去年和支聯會等26個團體,發起的國際人權日70周年的「停止酷刑,尊重人權」聯署聲明目的和原因。並要求陳皓桓於5月5日或之前回覆。

陳皓桓稱,民陣將尋求法律意見,暫沒有回應。

陳皓桓上周一在社交平台上說,當日到警署報到時,警員稱國安有事找他,但等了一會兒,警員就打電話跟他說「今日唔搞住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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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曉君